原公告内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代理合同约定 2、收费金额:0.2(万元) 现更正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代理合同约定 2、收费金额:0.45(万元)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 地址:建始县建始大道交通货运信息大楼七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5587451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始县朝阳大道115号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0718-3228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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