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内容:
谈判文件公告第4.3项原文“(注: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验。)”。
现更正为:“(注: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