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0623]zhby[cs]20220008
二、项目名称:宏伟乡太平山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宏伟乡太平山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大庆麒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大庆市萨尔图区友谊大街商服3-19 | 271,418.39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宏伟乡太平山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工程类(大庆麒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1-1 | 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 宏伟乡太平山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 宏伟乡太平山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工 | 陈景丽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黑2232005202208191 | 271,418.39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晓波、李海成、高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 | | |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等费用共计:5000元;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关于放开建设项目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计取。 上述费用由成交单位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报价时必须考虑并包括此部分费用),否则成交通知书不予发放,由于延迟领取成交通知书导致的后续事宜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即视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任务结束,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提出弃标或采购人原因取消项目后续工作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取消的,招标代理费等全部费用不予退还,供应商自行考虑此费用损失及风险,由此引起的责任由采购人及成交单位双方解决,与采购代理机构无关。 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即为同意此约定。 |
| | |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宏伟乡太平山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 0.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林甸县宏伟乡人民政府
地址:林甸县宏伟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089007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中浩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新风路4-8号大庆服务外包产业园b-10座415室
联系方式:0459-60464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59-6046460
黑龙江中浩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