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新媒体运行 服务范围:利用新媒体进行消防形象、工作以及知识的宣传。 服务要求: 1、派驻业务精湛、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此项目的运行,中途不得随意跟换人员,支队将对派驻人员表现进行考评,如全媒体工作中心提出更换派驻人员时,运行方必须积极配合,更换合适人选,不允许出现空档。派驻人员工作时间依据支队作息安排由全媒体工作中心进行管理。 2、微信发布每天不少于2条,单条阅读量不低于3000、在看不低于500、点赞不低于300,每月在清博大数据第三方平台全省消防排名不低于前二名;微博发布每天不少于25条,单条转发量不低于50、点赞不低于80、评论不低于150,每月在微博政务排行榜全省消防排名第一名;抖音发布每月不少于20条,单条点赞不低于3000、评论不低于150、转发不低于60,数据根据实际情况要进行适时调整。要确保每月在清博大数据第三方平台全省消防排名不低于前三名;快手每两月更新不少于20条。 3、平均每月在总队官方微信发布信息不少于8条;平均每月在总队官方微博发布信息不少于30条;平均每月在总队抖音平台发布信息不少于8条。平均每月在消防救援局官方微信发布信息不少于1条;平均每月在消防救援局官方微博发布信息不少于5条;平均每月在消防救援局抖音平台信息发布不少于1条。平均每半年在应急管理部官方微信信息发布不少于1条;平均每半年在应急管理部官方微博信息发布不少于3条;平均每半年在应急管理部官方抖音信息发布不少于1条。 4、及时生产、更新《晋中消防》官方头条号的相关内容;负责《晋中消防》官方头条号的社会推广工作;负责《晋中消防》官方头条号的内容的采集、编写、排版、发布工作;负责对《晋中消防》官方头条号内容进行初审。保证所提供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政务官方头条号的定位。 5、《晋中消防》官方头条号每天发布优选信息稿件数量不少于2条。 6、每年官方微信举行作品征集活动不少于1次;每年抖音平台举行作品征集活动不少于1次;每类征集活动设一二三等奖。 7、如遇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调派不少于2人的采访组随警出动,编入支队全媒体工作中心前方应急宣传报道组,全程采访。 8、每年不少于2次下基层进行采访。 9、每月在应急管理报发布信息不少于3篇;每月在消防救援局网站发布信息不低于3条;每季度在中国消防杂志发布信息不低于2篇;每周在省内专业、权威法制类媒体平台发布支队级稿件不少于1篇、大队级稿件不少于2篇。 10、无条件执行支队全媒体工作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11、每月将本月的运行情况在次月3日前以文本形式,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上报全媒体工作中心相关负责人,要求有截图、有链接、有文字、有说明。 12、一个月没完成上述任务的扣除运行费5%。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 1、派驻业务精湛、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此项目的运行,中途不得随意跟换人员,支队将对派驻人员表现进行考评,如全媒体工作中心提出更换派驻人员时,运行方必须积极配合,更换合适人选,不允许出现空档。派驻人员工作时间依据支队作息安排由全媒体工作中心进行管理。 2、微信发布每天不少于2条,单条阅读量不低于3000、在看不低于500、点赞不低于300,每月在清博大数据第三方平台全省消防排名不低于前二名;微博发布每天不少于25条,单条转发量不低于50、点赞不低于80、评论不低于150,每月在微博政务排行榜全省消防排名第一名;抖音发布每月不少于20条,单条点赞不低于3000、评论不低于150、转发不低于60,数据根据实际情况要进行适时调整。要确保每月在清博大数据第三方平台全省消防排名不低于前三名;快手每两月更新不少于20条。 3、平均每月在总队官方微信发布信息不少于8条;平均每月在总队官方微博发布信息不少于30条;平均每月在总队抖音平台发布信息不少于8条。平均每月在消防救援局官方微信发布信息不少于1条;平均每月在消防救援局官方微博发布信息不少于5条;平均每月在消防救援局抖音平台信息发布不少于1条。平均每半年在应急管理部官方微信信息发布不少于1条;平均每半年在应急管理部官方微博信息发布不少于3条;平均每半年在应急管理部官方抖音信息发布不少于1条。 4、及时生产、更新《晋中消防》官方头条号的相关内容;负责《晋中消防》官方头条号的社会推广工作;负责《晋中消防》官方头条号的内容的采集、编写、排版、发布工作;负责对《晋中消防》官方头条号内容进行初审。保证所提供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政务官方头条号的定位。 5、《晋中消防》官方头条号每天发布优选信息稿件数量不少于2条。 6、每年官方微信举行作品征集活动不少于1次;每年抖音平台举行作品征集活动不少于1次;每类征集活动设一二三等奖。 7、如遇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调派不少于2人的采访组随警出动,编入支队全媒体工作中心前方应急宣传报道组,全程采访。 8、每年不少于2次下基层进行采访。 9、每月在应急管理报发布信息不少于3篇;每月在消防救援局网站发布信息不低于3条;每季度在中国消防杂志发布信息不低于2篇;每周在省内专业、权威法制类媒体平台发布支队级稿件不少于1篇、大队级稿件不少于2篇。 10、无条件执行支队全媒体工作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11、每月将本月的运行情况在次月3日前以文本形式,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上报全媒体工作中心相关负责人,要求有截图、有链接、有文字、有说明。 12、一个月没完成上述任务的扣除运行费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