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现将涠洲11-2油田二期开发工程及涠洲12-1 油田调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涠洲11-2油田二期开发工程及涠洲12-1 油田调整工程地点:中国南海北部湾海域
建设单位: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建设内容:本工程新建3座平台,新铺设3条海底管道和2条海底电缆。包括:1座桩靴式自安装平台 (wz5-7whpa)、1座无人驻守井口平台(wz11-2whpc)、1座生产水处理平台(wz12-1whpc)、wz5-7whpa平台至wz11-1nwhpa平台海底混输管道(10"/6”,7.8km)、wz11-2whpc平台至wz6-9/6-10whpa平台海底混输管道(10"/6",4km)、wz6-9/6-10whpa平台至wz11-2whpc平台至海底注水管道(6",4km)、wz11-2whpb平台至wz5-7whpa平台海底电缆(9.3km),wz6-9/6-10whpa平台至wz11-2whpc平台海底电缆(4km),并对依托平台wz11-1nwhpa、wz11-2whpb、wz6-9/6-10whpa和wz12-1puqb平台进行适应性改造。根据《涠洲5-7油田/11-2油田二期开发工程及涠洲12-1油田调整工程变更环境影响专题评估报告》(附件24),因地质认识不够祥细,wz5-7 whpa平台油藏情况不理想,实际试开发不理想,与预期偏差大,建设单位计划对wz5-7 whpa平台进行弃置处理。此次竣工验收监测范围为涠洲11-2油田二期及涠洲12-1油田开发项目部分,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1座无人井口平台 (wz11-2whpc)和1座生产水处理平台(wz12-1whpc),新铺设3条海底管线和2条海底电缆,并对现有依托设施进行改造。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04508517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涠洲油田11-2油田二期开发工程及涠洲12-1油田调整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pdf2.3 mb, 下载次数1
附件2:涠洲油田11-2油田二期开发工程及涠洲12-1油田调整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版)(1).pdf1.6 mb, 下载次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