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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结余资金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5-01-13   地区:辽宁 【我要打印】

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2022年辽宁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结余资金项目,需对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2022年辽宁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结余资金

建设单位:凌海市海洋与渔业局

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于凌海市大小凌河口之间,分为大凌河口湿地、小凌河口湿地和小柳村湿地等3个修复区。

项目性质:新建

总投资:51428.8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清退拆除围海养殖池塘12ha,潮沟疏通7570m,盐沼植被修复8.6ha,岸线修复 2400m,底栖生物增殖放流217ha。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凌海市海洋与渔业局

地 址:凌海市青年大街22号

联系人:王科长

电 话:0416-8121908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辽宁思熠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通过书面意见、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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