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2022年辽宁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结余资金项目,需对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2022年辽宁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结余资金
建设单位:凌海市海洋与渔业局
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于凌海市大小凌河口之间,分为大凌河口湿地、小凌河口湿地和小柳村湿地等3个修复区。
项目性质:新建
总投资:51428.8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清退拆除围海养殖池塘12ha,潮沟疏通7570m,盐沼植被修复8.6ha,岸线修复 2400m,底栖生物增殖放流217ha。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凌海市海洋与渔业局
地 址:凌海市青年大街22号
联系人:王科长
电 话:0416-8121908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辽宁思熠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通过书面意见、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直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