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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鸣翠湖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全本公示

2025-01-13   地区:宁夏 【我要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银川市鸣翠湖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环评工作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银川市鸣翠湖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建设单位: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兴庆区、永宁县。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永宁县,占地面积共计28.2474h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处理规模为20000m3/d的生态湿地,占地面积为9.4293hm2;植被生境恢复,占地面积为2.3364hm2;引水工程,占地面积为15.2537hm2,临时用地占地面积为1.2280hm2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方式:0951-6607719

电子邮箱:292227511@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0951-6607721

电子邮箱:maxiaohui_bjfu@163.com

四、查阅电子版报告的方式和途径:https://pan.baidu.com/s/1xxmziiu9xc3lvll0-onh-w提取码:9hid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通过上述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采用来电或写信等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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