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佛山市三水区钢烨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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