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辽宁省矿产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年辽宁金索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船用特种钢索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即日起,报告表内容进行全本公式,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7日(10个工作日)。您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与联系资料:
建设单位:辽宁金索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建设大道1547号
环评机构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辽宁鑫宇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42号羽封大厦
联系人:李先生
附件1:辽宁金索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船用特种钢索一期项目-报批版.pdf7.5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