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打捆审批办事指南(试行)》的通知(岚环发〔2024〕2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岚皋县岚河城关镇罗金坪社区至六口村段防洪工程(一期)和 岚皋县岚河孟石岭镇草坪村段防洪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全本公示,以便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项目名称:岚皋县岚河城关镇罗金坪社区至六口村段防洪工程(一期)和 岚皋县岚河孟石岭镇草坪村段防洪工程(一期)项目
2.建设地点:岚皋县岚河城关镇罗金坪社区至六口村段防洪工程(一期),位于岚皋县佐龙镇:
起点坐标为e108°52′11.537″,n32°25′33.339″
终点坐标为e108°52′37.589″,n32°26′15.052″
岚皋县岚河孟石岭镇草坪村段防洪工程(一期),位于岚皋县孟石岭镇:
起点坐标为e109°2′14.986″,n32°11′46.601″
终点坐标为e109°2′6.769″,n32°11′46.432″
3.建设单位:岚皋县水利局
4.建设内容及规模:岚皋县岚河城关镇罗金坪社区至六口村段防洪工程(一期)项目,本次防洪工程共布置4段,综合治理河道长度1700.00m,新建及加高堤防长1214.9m。其中,新建堤防长630.1m,堤防加高加固长度584.8m。治理段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
岚皋县岚河孟石岭镇草坪村段防洪工程(一期),本次防洪共布置1段防洪工程,综合治理河道长度300.0m,新建堤防249.0m。治理段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
5.“打捆”审批符合性:本项目打捆的两个项目均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的五十一、水利,127防洪除涝工程中的“其他(小型沟渠的护坡除外;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除外)”,应当编制报告表,均位于岚河流域,项目地点分别位于岚皋县的孟石岭镇和佐龙镇,审批级别均属于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符合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稳经济守底线促发展二十三条措施的通知》(陕环发〔2022〕17号)和《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打捆审批办事指南(试行)》的通知(岚环发〔2024〕25号)“打捆”要求。
6.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本次公示采用在公众网站进行环评文本公示的形式,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7.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8.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电话、邮递等。
联系人及电话:许工 18729277222 邮箱:6014632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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