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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国涵工程有限公司柳树湾村黄玉川煤矿沉陷区生态修复土地复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

2025-01-25   地区:内蒙古 【我要打印】

内蒙古国涵工程有限公司柳树湾村黄玉川煤矿沉陷区生态修复土地复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内蒙古国涵工程有限公司柳树湾村黄玉川煤矿沉陷区生态修复土地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信息公告,公开征求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24-pad8b_thfrwmc9hygwzp

提取码:9gn2。

公众也可以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也欢迎环境影响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按照下方网络链接中附件1的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网络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邮寄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以电话、面谈等形式对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国涵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马总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5547186319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迎泽街道都市雅园二期2-1-1015商铺

评价单位:内蒙古碳资产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依山北岸1号商业楼401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2025年01月24日至2025年02月13日。

公示单位:内蒙古国涵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5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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