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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食材供应服务结果公告

2025-01-27   地区:广东 【我要打印】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食材供应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hzx-cg-20241014

二、项目名称: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食材供应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食材供应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折扣率
广州市网先优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天嘉大街80号101房9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食材供应服务):

服务类(广州市网先优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餐品质量要求主副食的餐量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食材供应服务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2025年2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期中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为试运营阶段,如乙方在试运营阶段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则合同条件不变则合同期延续,自动延期至2026年7月31日(合同按学年签订)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戈妍萍、黄镇城、林孟华、罗丽仪、陈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食材供应服务):

供应商报价折扣率(%)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州市网先优食品贸易有限公司95.0097.6611
广东丰泉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80.0097.1122
广东信禾食品有限公司96.0076.573/
佛山市汇真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96.0072.274/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中路62号

联系方式:020-805008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正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1号514a01

联系方式:020-38330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工

电话:020-38330683

广东正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8日

附件一:中标供应商《食品经营许可证》

附件二:拟签订的服务合同格式

合同格式

(合同书格式仅供参考,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根据采购文件内容作相应修改)

广东省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注:

1、合同具体事项须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及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执行;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合同类别:服务

签订日期:

签订类型:单项合同

合同范本:采购合同

合同期限:20xx年xx月xx日星期至20xx年xx月xx日

是否包含涉密条款:否

备注: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堂食材供应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gzgk23d001a0001c)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采购内容

序号品目编码品目名称采购标的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服务范围单价(元)金额(元)
1
2
……

二、合同金额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三、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2.......

四、服务要求(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按采购需求要求)

五、交付时间、地点、方式

1.交付时间(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2.交付地点(服务地点):

3.交付条件:项目验收通过

4.甲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乙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付款方式、时间及付款条件

付款时间及条件:(按采购需求要求)

付款方式:

八、项目验收评估

1.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以及乙方的响应文件承诺为准,如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有利于甲方的条款执行。

2.验收期限:全部服务完成后天内完成项目验收。

九、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资料、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

十、保密

1.项目实施服务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2.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由乙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十一、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赔偿或者补偿金额为: 按本合同总价的%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十二、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五、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5.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即时生效。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联系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联系方式:

传真:

乙方(公章):

联系人:

供应商规模:(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其他)

供应商特殊性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供应商所在区域:

地址:

联系方式: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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