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菏泽市宏德玻璃有限公司年物理加工20万m2钢化玻璃迁建项目竣工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物理加工20万m2钢化玻璃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菏泽市宏德玻璃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菏泽市鲁西新区马岭岗镇工业园;
公示日期:2025年01月08日至2025年02月1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意见反馈方式:刘经理 13869757362;
附件:验收报告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