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天津鑫宇玻璃有限公司年产60万平米钢化玻璃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60万平米钢化玻璃项目;
项目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天宝工业园宝旺道 1 号;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建设单位拟投资 300 万元,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内闲置区域建设年产 60 万平米钢化玻璃项目,主要购置3 条中空玻璃生产线,预计投产后新增年产中空玻璃 30 万平方米,其生产主要以现有工程生产的单层钢化玻璃作为主原料(现有工程产能不足部分另行外购单层钢化玻璃原料),预计扩建后全厂设计产能达年产 60 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其中:年产 50 万平方米中空玻璃、10 万平方米夹层玻璃)。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天津鑫宇玻璃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天宝工业园宝旺道 1 号;
联系人:刘总 19922574252;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天津朗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木工
电话:18002102703
email:137824269@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2)写信的方式
(3)邮件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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