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原监狱采购狱内生活物资(大米)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zxycg-2025-010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平原监狱采购狱内生活物资(大米)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月2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2月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zxycg-2025-010 | 物资的采购、供货、包装、运输及运输保险、现场服务及售后服务和其它相关内容等 | 新乡市汝锦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新乡市牧野区市北二环路与新飞大道交叉口豫北农产品水产大世界8区12号附1 | 4.36 | 元/公斤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元/公斤) |
1 | 大米 | 庆安 | / | / | 4.36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战军、曹毅、刘汉超(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执行。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
收费金额:476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94.54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釆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河南省平原监狱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团结路357号
联系人:申先生
电话:0373-6332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系人:李艳艳范昂
联系方式:0371-86258832,86258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艳艳范昂
联系方式:0371-86258832,8625883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