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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新区生猪制(繁)种能 力提升项目及兰州新区泰川园区 生猪产业振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2025-02-10   地区:甘肃 【我要打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号)文件第二十条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和公参说明”。因此,我单位现公开拟报批的《甘肃省兰州新区生猪制(繁)种能 力提升项目及兰州新区泰川园区 生猪产业振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和公参说明。

附件1:甘肃省兰州新区生猪制(繁)种能力提升项目及兰州新区秦川园区生猪产业振兴项目-报批稿.pdf5.0 mb, 下载次数1

附件2:公众参与说明-甘肃兰州新区生猪制(繁)种能力提升项目.pdf1.9 mb, 下载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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