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在进行《乐陵市浩齐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800吨调味品及预制食品项目(半固态调味料、液态调味料和调味油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全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乐陵市浩齐昕食品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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