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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国联热电有限公司附属设施工程报批前公示

2025-02-19   地区:内蒙古 【我要打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附件1:公参说明(报批前公示版).pdf1.1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乌审旗国联热电有限公司附属设施工程项目(报批稿)2.18.pdf8.1 mb, 下载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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