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野县胜鑫再生资源回收厂 年产塑料颗粒7000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现场检查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以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野县胜鑫再生资源回收厂 年产塑料颗粒7000吨建设项目
地点:新野县南阳市新野县上港乡岗南村
建设单位:新野县胜鑫再生资源回收厂
公示时间:2025年1月07日至2025年2月1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钞红伟
联系电话:1393897881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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