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在向环境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前,应依法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信息”。依据上述要求,将《龙道河滨水空间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全本公开。
1.项目名称:龙道河滨水空间提升工程
2.建设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空港街道
3.建设单位: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4.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65455331
5.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公众提出意见方式:电话、电子邮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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