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5年2月22日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5年3月21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公示单位:河南镀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经理
项目名称:河南镀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日产10万片全制程摄像头镜片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南阳高新区光电产业园区中光学新厂区
建设单位:河南镀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1:验收意见及专家签字.pdf589.7 kb, 下载次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