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宜兴市倍斯特机械有限公司
1、说明
苏州绿之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 宜兴市倍斯特机械有限公司委托完成了对“ 宜兴市倍斯特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宜兴市倍斯特机械有限公司和苏州绿之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宜兴市倍斯特机械有限公司和苏州绿之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 宜兴市倍斯特机械有限公司和苏州绿之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 宜兴市倍斯特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 ”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 宜兴市倍斯特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 宜兴市倍斯特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
(2)项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周铁镇分水村
(3)项目所属行业:c3392有色金属铸造
(4)项目内容:年产5000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环评报告表
(2)环评报告表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宜兴市倍斯特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10-7551550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周铁镇分水村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绿之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250287147
联系人:沈工
邮箱:843366106@qq.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附件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azh2vx61hn2vduwi-jywa 提取码: 7fm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