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洪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期)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桥头分局:
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洪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市洪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市洪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桥头东新路 90 号 1 号楼(北纬 23°1′27.902″,东经 114°2′42.996″),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240m2,建筑面积 240m2。项目主要从事脱硫增效剂、脱硫消泡剂、节煤助燃剂、有机硫剂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脱硫增效剂 350 吨、脱硫消泡剂 7 吨、节煤助燃剂 100 吨、有机硫剂 2000 吨。项目于2025年2月7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审批文号:东环建〔2025〕406 号。
一期项目年加工生产脱硫增效剂 350 吨、节煤助燃剂 100吨、有机硫剂 350吨。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5年2月25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5年2月26至2025年5月25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丁瑞霞
联系电话:13672423249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附件:1、公示说明
2、现场公示图片或公示网站截图
3、污染防治设施的照片公开(照片需清楚拍到设施主体及排放口)
东莞市洪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6日
附件1:东莞市洪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试运行公示说明.pdf662.9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东莞市洪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pdf924.1 k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