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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银峰矿业有限公司新建排土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示

2025-03-06   地区:河北 【我要打印】

承德县银峰矿业有限公司新建排土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1、说明

我公司“承德县银峰矿业有限公司新建排土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正在开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

我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进行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承德县银峰矿业有限公司新建排土场项目

(2)项目地点:承德市承德县两家乡庞家沟村,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1°21′23.71877″,东经118°2′19.80174″。

(3)项目内容:新建值班室等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及排土场一处,修建拦挡坝、排水沟、盲沟等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 2000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40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80%。

3、建设单位概要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1)建设单位名称:承德县银峰矿业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地址:承德市承德县两家乡庞家沟村

(3)建设单位联系人: 陈先生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8731466600

(5)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北京普然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6)环评单位联系人: 唐先生

(7)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8810879586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针对建设项目的内容特点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工作程序如下:

①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 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

③ 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 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⑤ 公众意见调查(包括专家咨询会)

⑥ 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⑦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公众意见表格式见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7、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不少于30个工作日,具体截止日期以咨询我单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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