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我单位现将《大庆油田川渝地区潼深18井试采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网上公示。
大庆油田川渝地区潼深18井试采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示本及公众参与说明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qukkx1o7pd-fknfadzuag 提取码: 7ht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