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宜宾销售分公司南部新区加油站(含充电)新建项目已编制完成,拟上报宜宾市叙州区生态环境局进行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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