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星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汽车、两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生活用品外观件11万套及玻璃钢制品5450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州星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汽车、两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生活用品外观件11万套及玻璃钢制品5450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州星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三江田桥村经济合作社九夫(土名);
建设内容及规模:广州星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汽车、两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生活用品外观件11万套及玻璃钢制品5450套建设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6856.8m2,建筑面积5606.6m2,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主要进行外观件喷漆,年产汽车、两轮、四轮电动车以及生活用品外观件11万套及玻璃钢制品5450套建设项目。本项目定员6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两班制,每班8小时,其中10位员工在厂内住宿。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及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要点
环境空气:
1、有机废气
①喷涂烘干有机废气
本项目设有1个喷漆房、1条烘干线。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产生的喷涂烘干有机废气采用“水帘柜+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经da001排气筒引至楼顶15m高空排放。
本项目vocs和二甲苯经该工艺处理后,两者的排放浓度分别为0.73mg/m3和0.01mg/m3,两者的排放速率分别为0.083kg/h和0.001kg/h.,vocs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87kg/h,二甲苯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01kg/h,满足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烘干室排气应安装废气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其vocs的总去除效率应达到90%,排气筒排放的总vocs浓度限值为50mg/m3”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另外,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漆雾)排放浓度分别为2.38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0.270kg/h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②纤维搅拌、糊制有机废气
本项目纤维搅拌、糊制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经da002排气筒引至楼顶15m高空排放。
纤维搅拌、糊制有机废气苯乙烯和非甲烷总烃经该工艺处理后,两者的排放浓度分别为0.46mg/m3和0.32mg/m3,两者的排放速率分别为0.005kg/h和0.003kg/h.,苯乙烯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10kg/h,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07kg/h,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规定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粉尘废气
①手工砂纸打磨、底漆打磨产生的粉尘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有不合格品的产生,不合格产品采用手工砂纸擦磨的打磨方式对工件局部进行打磨,会产生少量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废气。建设单位通过加强厂区通风措施,项目颗粒物外排浓度可低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1.0 mg/m3),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
②玻璃纤维修边打磨产生的粉尘废气
本项目玻璃纤维修边打磨产生的粉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经da003排气筒引至楼顶15m高空排放。
玻璃纤维修边打磨产生的粉尘废气经该工艺处理后,排放浓度为0.94mg/m3,排放速率为0.0057kg/h,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063kg/h,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厨房油烟
本项目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高效静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da004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浓度可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相关要求,即油烟排放浓度≤2mg/m3。不会周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4、恶臭(以臭气浓度表征)
项目生产过程中还会少量的异味,项目通过加强厂区内的通风,厂界臭气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臭气浓度要求(臭气浓度≤20(无量纲)),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水环境目生活污水和厨房含油废水经三级化粪和隔油隔渣池预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汇入中心城区净水厂处理,其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者排入联和排洪渠,最终流入东江北干流。污染控制措施及排放口排放浓度限值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减缓措施满足水环境保护目标的要求,项目水污染物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另外,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这中的“直流冷却水、洗涤用水”标准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外排。
声环境: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经厂房墙壁及一定的距离削减作用,经预测,在当有效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本项目投入使用后所产生的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贡献值较小,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因此,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的要求。另外,本项目厂界周边5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点。。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油脂经集中收集交由有相关处理设备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生产过程中不合品收集经局部打磨处理后,重新回用生产;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重新回用生产;清洗废水治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危废单位回收处置;水帘柜废水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危废单位回收处置;漆雾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危废单位回收处置;产生的废原料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危废单位回收处置;废过滤棉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项目建设完成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则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在严格贯彻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广州星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汽车、两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生活用品外观件11万套及玻璃钢制品5450套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星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三江田桥村经济合作社九夫(土名)
联 系 人:关生 电话:13316022236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有可能受本项目环境影响的单位与个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赞成本项目的建设?
(2)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3)您认为该项目运行中,建设方应该加强哪方面的管理?
(4)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公示单位:广州星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