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15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原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15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原料项目(一期)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垦利胜坨化工产业园胜利路与万达路交叉口西北(中心坐标:n37.568°,e118.465°)。一期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一座,占地面积1140m2,主要设备包括46台催化反应器、5座蒸馏塔、3台结晶器,建设年产1000吨vc生产线;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1132万元。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百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经理
联系电话:13365465729
地 址:垦利胜坨化工产业园胜利路与万达路交叉口西北
邮 编:257500
三、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山东格林泰克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孔经理
联系电话(传真):13127249198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庐山路1188号2幢
邮 编:257100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该项目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公示发布单位:山东百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