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汇星硅胶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汇星硅胶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沙腰新华路9号2栋404室
建设单位:东莞市汇星硅胶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东莞市汇星硅胶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沙腰新华路9号2栋404室(地理坐标:东经113°46′36.502″,北纬23°6′53.228″)。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1080m2,建筑面1080m2,项目年生产硅胶制品180吨。项目共有员工35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21日
联系人:谢月花
联系电话:13549343313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5、东莞市汇星硅胶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docx19.5 k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