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国家相关环保法规的规定,现将我单位广饶县淄河水生态修复工程的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广饶县淄河水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广饶县稻庄镇北部,高柳至北店之间,淄河分洪道西侧,原淄河河道。
工程任务:工程通过“控源截污+潜流湿地+表流湿地+长效保持”的生态修复工程,对织女河及稻庄镇来水进行处理,来水经项目区湿地处理后排入预备河和老淄河故道,以保障周边区域水质稳定达标,改善县域内淄河沿岸生态环境,推进广饶县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处理规模 50000m3/d,设计湿地进水为地表水ⅴ类标准,出水为地表水iii类标准。
建设内容:生态护岸工程、预处理工程、水平潜流湿地工程、表流湿地工程、建筑物工程、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等,建成后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5万m3/d。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全文本网络链接:
链接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mjs2olhbbbaal7xuemhng提取码: wnn6,可查看《广饶县淄河水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本。
2、纸质件查询:
公众可通过前往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查询纸质件。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受本项目工程建设直接、间接影响的居民、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关心本工程建设的社会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意见反馈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请下载电子版表格,填写后通过电话、信函、e-mail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进行意见表述。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3668804018
评价单位:青岛佰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工
联系方式:0532-85809229
e-mail:qdbchj2024@163.com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
发布时间: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