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环境影响评价后评价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按要求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
项目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项目概况:根据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特点,结合厂区周围环境功能及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内容包括后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分析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项目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生产过程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政策;回顾建设项目环评及建设、运行以及验收情况,项目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调查回顾建设项目工程组成、产品方案、建设规模等变化情况;对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监测与调查结果的评价,分析建设项目实施后的区域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进行环境影响预测验证;对项目污染源进行监测,进行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评估,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行评估;针对本项目已产生的实际环境问题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环境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和应急措施,对已实施的尚不完善的措施提出改进建议;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等。
二、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内蒙古额吉淖尔制盐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见附件,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后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的纸质报告书可以在建设单位进行查阅。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方式和途径
自公告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发表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或建议。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
联系人:宋雪飞,电话:15647667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