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州新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退役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1万吨生产线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州新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退役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1万吨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广州新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广生路13号自编b栋108房
广州新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退役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1万吨生产线项目(以下称“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广生路13号自编b栋108房(地理坐标:北纬n22°46′17.97443″,东经e113°32′42.28070″)。本项目总投资5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主要用于废气、噪声、固废、废水、应急设施等的处理。本项目租用1栋单层的建筑作为生产车间、办公区、仓库等。
本项目主要从事退役动力蓄电池进行梯次利用,梯次利用的退役动力蓄电池主要来自于东莞市鸿瑞新能源有限公司社会回收电池,主要为退役动力锂电池包。年处理退役动力蓄电池包(仅为蓄电池当中的锂电池包)1万吨(本项目电池包拆解仅拆解到模组,不涉及电芯拆解),可得到梯次利用电芯6012t/a,重组后可以得到梯次利用电池产品7723.31t/a(折算为梯次产品约为406490个)。
项目竣工时间为:2025 年 1 月 25 日
项目调试时间为 2025年3 月 12 日 ~ 2025 年 3 月 14 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验收检测报告、其他事项说明。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4 日~2025年4月22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先生 18826235238
公示期间,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调查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1:其他事项说明.pdf1.9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广州新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退役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1万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17.6 mb, 下载次数0
附件3:广州新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退役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1万吨生产线项目验收工作组意见.pdf4.0 mb, 下载次数0
附件4:验收检测报告.pdf1.2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