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气田产能建设项目调试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一)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第(二)项:“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为此,特对本项目环保设施的调试起止日期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气田产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
建设地点:榆林市横山区于子洲县交界处
根据产能部署计划,区块内共建气井252口,井场64座,生产保障点1座,生产保障点供气站1座;采气管线79条,合计383.98km;注醇管线50条,合计243.55km;同时配套建设进站场道路及设施等。
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3月28日到2025年9月28日
联系人:戴安
联系电话:1520967626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