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应公开竣工日期;并且对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应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因此,我公司对“广东季华铝业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公示:
一、工程竣工时间和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工程竣工时间:2025年4月1日,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全部竣工。
2、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调试时间期限为2025年4月1日-2025年6月1日。调试期间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并在调试期内完成该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季华铝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人景路108号-01厂房(住所申报)
联系人:杜德胜
联系方式:66836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