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因此,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广州市嘉韵食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客观、真实地反映出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为环保审批部门提供科学依据。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州市嘉韵食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金龙路193号之四601
建设单位:广州市嘉韵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拟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建设“广州市嘉韵食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简称“本项目”),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主要通过预处理、腌制、煮制、包装等工序生产泡菜、半固态调味料、酱卤肉制品,年产泡菜400吨、半固态调味料100吨、酱卤肉制品400吨。
环评报告见附件。
联系人:刘生 联系电话:13928218905 邮箱:3130289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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