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因此,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广州金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客观、真实地反映出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为环保审批部门提供科学依据。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州金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从八路759号3栋101室
建设单位:广州金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拟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建设“广州金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简称“本项目”),占地面积3970平方米,建筑面积3860平方米,主要通过喷漆、烘干、丝印、烘干、烫金等工序对成品玻璃品进行加工生产,年加工卡口西林瓶3亿个、精油瓶170万个、白模制卡口瓶55万个、膏霜瓶12万个。
环评报告见附件。
联系人:黄生 联系电话:138222200787 邮箱:4919500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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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公示稿-广州金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pdf5.6 mb, 下载次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