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十条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宜丰县锂电产业固废中转及综合利用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宜丰县兴宜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澄塘镇,距宜丰县工业园东北侧约6.0km,中心地理坐标为e114°52′29″,n28°23′18″。
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用于堆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属性的锂渣,以便于锂渣的贮存、外运及中转。锂渣消纳场总容积190×104m3,占地面积344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平整及围堤、地下水导排工程、防渗系统、淋溶液收集导排、防洪及清污分流、污水处理系统、监控系统和综合管理房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及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以电话或书信方式发表对本项目的建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项目环评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网站(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lrrdhcnhl1hrxh6uvcvxg 提取码: aata)下载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进行查阅、填写反馈。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周边民众、村庄、企业、社会团体、关心关注的各界人士。
四、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宜丰县兴宜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区工业大道39号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0795-2750218
五、评价单位情况
评价单位名称: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州前湖大道888号
联系人:喻工 联系电话:0791-86757846 邮箱:936065039@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
宜丰县兴宜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