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泉州特欣宏微鞋材有限责任公司年增产md鞋底680万双、eva鞋底680万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泉州特欣宏微鞋材有限责任公司年增产md鞋底680万双、eva鞋底680万双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欣鑫路29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泉州威隆鞋塑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主要从事eva鞋底及md鞋底的生产,年产md鞋底680万双、eva鞋底680万双。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项目所在区域水、大气和声环境现状良好,符合规划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中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报告表分析,只要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采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保证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大于生态环境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则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特欣宏微鞋材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欣鑫路29号
联系电话:17872669138
联系人:谷经理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泉州特欣宏微鞋材有限责任公司年增产md鞋底680万双、eva鞋底680万双项目”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5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泉州特欣宏微鞋材有限责任公司年增产md鞋底680万双、eva鞋底680万双项目》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反映。
六、全本公示
见附件
信息公示单位:泉州特欣宏微鞋材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14日
附件1:泉州特欣宏微鞋材有限责任公司年增产md鞋底680万双、eva鞋底680万双项目公示本.doc2.4 mb, 下载次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