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锦承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0吨含氟添加剂及医药中间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网上公示
河南锦承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清河大道与科技路交叉口科技路二号超级工厂12号厂房,公司拟投资6000万元在河南省驻马店市清河大道与科技路交叉口科技路二号超级工厂12号厂房建设河南锦承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0吨含氟添加剂及医药中间体项目,项目已取得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412-411753-04-01-4199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公司委托河南诺亚环保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开公示,欢迎相关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南锦承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0吨含氟添加剂及医药中间体项目
建设单位:河南锦承化工有限公司
性 质:新建
建设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清河大道与科技路交叉口科技路二号超级工厂12号厂房
项目概况:租用超级工厂12号厂房,厂房3146平方米。主要建设4条医药中间体生产线,采用搪瓷反应釜、不锈钢反应釜、精馏塔等50台设备。建成后可年产400吨含氟添加剂及医药中间体。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2)研究国家的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技术文件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工程分析;
(3)分析环境影响因素和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
(4)确定评价等级和实施方案;
(5)开始环境现状调查,同期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
(6)评价环境影响;
(7)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该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1)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5)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6)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7)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的影响?该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次公告为该项目环评工作的第一次公示,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根据项目情况选择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走访、张贴公告等多种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以下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参与调查表获取网址: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锦承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总
联系电话:025-58393656
通讯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清河大道与科技路交叉口科技路二号超级工厂12号厂房
六、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诺亚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员:宋总
联系电话:0396-2929959
通讯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骏马路45号副2号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河南锦承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