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海凯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委托天津中瑞利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海凯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配件电池壳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拟建项目环评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海凯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配件电池壳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逸仙科学工业园翠柳道5号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概况:根据企业发展规划,拟投资100万元建设扩建汽车配件电池壳生产线项目,在现有租赁厂房内,购置167bt flaming 火焰处理设备、组装机等设备并依托现有注塑机,原料为外购塑料、天然气等。产品为汽车配件电池壳。工艺为注塑、火焰处理、组装等。项目产能为生产汽车配件电池壳3.4万套/年,本项目注塑产能通过减少1.3万套汽车新电池盒的注塑产能调配而来,项目注塑机运行时间及注塑量均不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完毕后,全厂生产能力为年产导水槽、汽车新电池盒(不含电池)、汽车底盘护板、前后梁、支架、汽车门板、电池壳共计176.2万件(套)。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凯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航
联系电话:13820883300
三、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天津中瑞利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长水
联系电话:19902098535
附件1:报批稿-海凯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配件电池壳生产线项目.pdf30.2 mb, 下载次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