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浏阳市荣福固引剂有限责任公司拟选址于浏阳市金刚镇沙螺村10号地块,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10528m2,建设新型菱镁鞭炮固引剂生产线一条,年产固引剂10000吨。
二、项目营运期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和主要环保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格池+人工湿地处理后排入收集池用于厂区内绿化施肥浇灌,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粉碎、加料混合工序产生的粉尘,烘干炉废气。本项目粉碎粉尘、加料混合粉尘、烘干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料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外排粉尘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烘干炉烟气满足《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排放限值要求;而通过对车间进行封闭、地面硬化、定期清扫等措施,从而削减粉尘对车间内外的影响,可保障无组织废气的厂界达标排放。
(3)声环境影响控制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对各功能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影响控制措施
本项目原材料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布袋收尘系统收集的粉尘返回生产线回收利用,烘干炉灰渣收集后用于林地施肥,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手套暂存危废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方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能够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需要,您可以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文信息。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浏阳市荣福固引剂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浏阳市金刚镇沙螺村10号地块
联 系 人:黄本龙
联系电话:13974927072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和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联 系 人:黄清
联系电话:15200903188
电子邮箱:1639156506@qq.com
发布单位:浏阳市荣福固引剂有限责任公司
2025.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