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要求,结合建设项目特点,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广西新天德能源有限公司dmac及乙烯基吡啶联合生产装置项目
2、建设单位:广西新天德能源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广西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果子山作业区果鹰大街广西新天德能源有限公司
4、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dmac及乙烯基吡啶联合生产装置,dmac装置和乙烯基吡啶装置切换使用,可实现年产2万吨dmac产品或0.5万吨乙烯基吡啶产品。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广西新天德能源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果子山作业区果鹰大街广西新天德能源有限公司
3、联系人:苏工
4、联系电话:1331783632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机构名称:广西绿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联系人:韦工
3、联系方式:15240671081
4、电子邮箱:948147348@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的主要事项
(一)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对当地环境现状的意见。
2、项目建设及营运后对环境影响程度的看法。
3、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其他环保工作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广西新天德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