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温州市鼎升塑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温州市鼎升塑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彭溪镇月湖轻工产业城 a2栋105-106室(租赁温州倚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温州铭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温州市鼎升塑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陈工 15058309821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鼎升验收检测报告表公示稿.pdf1.2 mb, 下载次数1
附件2:验收意见.pdf4.4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