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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成品油管道南新高速交叉段改线工程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2025-04-27   地区:广东 【我要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珠三角成品油管道南新高速交叉段改线工程

(2)建设单位:国家管网集团华南公司(广东省管网公司)、广东南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改建

(4)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

(5)建设内容:本项目对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项目占压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一期工程鹤山-江门段的2段路由分别采取改线设计,新建管道长度约1.4km。工作范围包括管道的线路走向、线路用管、动火连头、旧管道处理、防腐、通信、智能化管道、环保、节能、安全、职业卫生、机构定员、项目实施进度和安排、工程投资估算。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家管网集团华南公司(广东省管网公司)、广东南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鹤山大道1098号西侧

联系人:王工 13267687766

(三)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广州颐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工

联系方式:42195953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6wnhmu1aogvie6msi2jvug 提取码: apvc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将采取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相关公众意见表。

(六)公示时限

自公示发起10个工作日内,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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