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科笛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周边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苏州科笛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片固定心包膜片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科笛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张家港市冶金工业园(锦丰镇)锦兴路27号29幢1楼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在张家港市锦丰镇锦兴路27号,长顺创谷产业园29栋1层,租用现有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1986.43m2,购置纯化水制备系统、冷藏箱、培养箱等生产设备,以心包膜等作为原材料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达年产10万片固定心包膜片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诊单位:苏州科笛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强总
电话:18616397875
三、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大一安全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工
电话:15027854676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