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为解决现有裂解炉设计、操作偏紧问题新增8#备用裂解炉,与现有1#~7#裂解炉裂解能力相同,配套设备、操作参数及环保设施均与现有裂解炉一致,项目8#备用裂解炉建成后,1#轻烃裂解装置正常运行时裂解炉为6用2备;现有6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不能满足轻烃裂解装置所需混合碳四处理需求,公司对现有丁二烯装置进行改造,将丁二烯抽提装置规模由6万吨/年改造到8.15万吨/年以满足轻烃裂解装置混合碳四处理需求。本项目已取得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颁发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示范区经备[2024]3号);项目代码:2401-320720-04-02-186560。2023年12月,连云港石化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丁二烯及配套装置优化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4年10月18日取得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批复文号:示范区环审[2024]40号。在现有厂区1#原料加工装置新建8#备用炉及附属设施,同时将丁二烯抽提装置生产能力由6万吨/年扩大到8.15万吨/年,已建工程变动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
现企业主体工程及环保治理设施已投入运行,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条件。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的批复,以及现场环境管理检查情况,编制了本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为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及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本次公示期限:自公示日起,二十个工作日。
附件1:公示-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丁二烯及配套装置优化扩能改造项目.pdf10.6 mb, 下载次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