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普县年产5万吨氧化硼、10万吨硫酸镁、5万吨硫酸钾、20万吨土壤调理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我单位现对“泽普县年产5万吨氧化硼、10万吨硫酸镁、5万吨硫酸钾、20万吨土壤调理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本次公示信息发布后,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泽普西部硼业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电话:15292864127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清风朗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河北东路966号康城果岭新天地f座605室
联系人:付工
联系电话:18119108665
电子邮箱:342433738@qq.com
泽普西部硼业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5月6日
附件1:泽普县年产5万吨氧化硼、10万吨硫酸镁、5万吨硫酸钾、20万吨土壤调理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版).docx9.4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