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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玉县北部防沙治沙水源工程(二期)第一次公示

2025-05-06   地区:新疆 【我要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5月,墨玉县水管总站委托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墨玉县北部防沙治沙水源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墨玉县北部防沙治沙水源工程(二期)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和田地区墨玉县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墨玉县北部防沙治沙水源工程(二期),新建输水管道,与墨玉县北部防沙治沙水源工程(一期)同步实施的引水渠、沉沙调节池等工程措施,为10.62万亩墨玉县北部防沙治沙林网建设项目提供灌溉水源(灌溉面积10.24万亩)。

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83630.41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墨玉县水管总站

联系人:张扬

联系方式:1352660132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85号璟曜里商住小区25幢2层商业201号

联系人:马工

电话:18699961367

电子邮箱:151873555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墨玉县水管总站

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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