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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咸宁通城烟草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谈判公告

2025-05-06   地区:湖北 【我要打印】

采购需求附件.doc

对2025年咸宁通城烟草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用竞争谈判(最低价成交法)方式进行采购,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可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xntc202508901

(二)项目名称:2025年咸宁通城烟草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36万元

(四)采购内容:食堂食材,详见竞争谈判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规格技术参数及要求

(五)服务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银山大道特19号

(六)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七)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且应为具备本项目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响应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配合采购单位日常工作的各类行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三)供应商(响应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截图必须显示查询时间,留存方式为网页打印日期角标或者电脑显示时间等)。

(四)供应商(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无行贿行为。(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供应商(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截图必须显示查询时间,留存方式为网页打印日期角标或者电脑显示时间等)

(五)供应商(响应人)与采购人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六)供应商(响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七)供应商(响应人)不存在以下不良行为记录或“黑名单”记录:在烟草行业内采购活动中,经认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行贿、串通投标、恶意竞争、弄虚作假等)、产品及服务质量问题、违约行为和其他因投标人行为致使采购人遭受经济损失和不利影响;供应商(响应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其响应文件将不被接收。对不良和行贿供应商列入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等。(由采购人自行核对)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非法分包。供应商(响应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9日,每天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30时~5: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湖北省烟草公司咸宁市公司通城营销部五楼(银山大道特19号)。

(三)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获取(请在获取时间内发送以下资料的扫描件至联系人电子邮箱,并在邮件中注明供应商名称及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获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获取。

3.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地点:湖北省烟草公司咸宁市公司通城营销部五楼(银山大道特19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5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地点:湖北省烟草公司咸宁市公司通城营销部五楼(银山大道特19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确定谈判供应商:按照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关于印发《湖北烟草商业系统采购办法(试行)》的通知(鄂烟办〔2024〕13号)文件第四十六条规定,响应的供应商数量过多可以进行资格预审,从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五家以上供应商参加谈判。

九、联系方式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省烟草公司咸宁市公司

地址:湖北省烟草公司咸宁市公司通城营销部五楼(银山大道特19号)。

联系方式:0715-4312665

(二)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女士

电话:0715-4312665

电子邮件:4544233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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