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恩施州烟草公司鹤峰县营销部搬运服务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shf202520901。
2.项目名称:2025年恩施州烟草公司鹤峰县营销部搬运服务。
3.询价内容:中营、走马三处搬运打包价。
4.采购方式:询价。
5.预算金额:2.50万元。
6.服务期限:2025年5月至2025年12月。
7.服务内容:
(1)2025年鹤峰县局部分站点需新建、重建,涉及办公生产生活相关物资需进行搬运,根据市场情况和实际需要,每处每次搬运约需要搬运工8人,搬运工市场工资400元/天/人,三处共搬运6次(天),每次需货车2辆/天,市场价500元/辆/天(含油费等其他费用),合计8*6*400+6*2*500=25200元,项目总价上限2.5万元;
(2)搬运地点为鹤峰县中营镇、走马镇,搬运货物具体为: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沙发、电脑、文件资料书籍、会议桌、生活家具家电等设施;
(3)供应商应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协调、统筹安排我方搬运事宜,我方提出需求后,供应商需在48小时内响应,确保人员、车辆到位;
(4)运输工作要求承运车辆人员证件齐全、符合承载要求;
(5)车辆类型:厢式货车或高栏车;
(6)运输服务要求:1.装载规范,货物堆叠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挡板,严禁超载、偏载;2.易碎品需单独包装并固定,重物在下、轻物在上;3.车辆需定期维保,无重大事故记录;4.供应商应确保搬运过程人员、车辆安全无风险。
8.招标人: 湖北省烟草公司恩施州公司鹤峰县营销部
9.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烟草行业准入资格要求:a. 《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通知》(中烟办〔2020〕85号)要求,凡是纳入烟草行业行贿供应商“黑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投标或响应;b.因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不良行为,或在代理行业采购业务中存在收受贿赂、恶意串通、开标前泄露标底、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等违法行为,被纳入采购人本级供应商“黑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响应;c.在恩施州烟草企业的采购活动中,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被立案调查的涉案单位或因不诚信履约,存在严重违约行为与采购人及其下属单位存在合同和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响应;d.因行贿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行贿金额和处罚时间判定是否准予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为:1.行贿金额低于100万元的,且处罚期(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谈判之日止)未超过1年的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2.行贿金额100万元-500万元的,且处罚期未超过2年的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3.行贿金额超过500万元的,且处罚期未超过3年的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以裁判文书发布时间及裁判文书中明确的行贿金额为准)。
4.因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不良行为,或在代理行业采购业务中存在收受贿赂、恶意串通、开标前泄露标底、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等违法行为,被纳入采购人本级供应商“黑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响应。(上述准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代表或代理机构负责完成,并编写《准入资格审查报告》,提交评标委员会或采购小组审议。
5.供应商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3)在裁判文书网上,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材料,但以招标人(采购人)查询核对结果为准。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纸质件,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内;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内。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材料,但以招标方(采购人)现场出示的相关名单为准。
7.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8.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不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以招标人在评标现场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将项目分包。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5月9日9时起至5月12日17:30 时止。
2.领取方式:供应商在询价文件领取时限内,可通过现场领取、传真及电子邮件、电邮等方式获取文件。
3.领取地点:恩施州鹤峰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八楼综合管理办公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09:00时整(08:30时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2.递交方式:2025年5月16日9:00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5年5月16日09:00时整。
2.谈判地点:恩施州鹤峰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七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湖北省烟草公司恩施州公司鹤峰县营销部
联系人:覃苗苗
联系电话:18372521370
电子邮箱:1274696592@qq.com
地址:鹤峰县容美镇九峰大道9号。
采购监督部门名称:湖北省烟草公司恩施州公司鹤峰县营销部安全规范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宋林
联系电话:15327029911
地址:鹤峰县容美镇九峰大道9号。